根据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关于检察机关考调具有专业特长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川检政[2007]1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考调具有专业特长的检察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调原则。
二、考调范围
全国政法机关和其他党政部门在编在职录用制公务员。
三、考调名额及专业要求
本次考调科员岗位人员共10名。其中侦查员3名(限男性),检察官5名,法律文秘1名,司法警察1名。有关职位及专业要求见《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四、考调条件
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录用制公务员身份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侦查员和其他检察官、法律文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司法警察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具有全日制或自考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详见职位情况表;
3、现实表现好,思想品德优,工作能力强,未受过违纪违法惩处;
4、身体健康。报考司法警察的,须在面试、体检及考察通过后参加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警务处组织体能测试和心理测试合格,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5、侦查员和其他检察官须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文秘人员须具有写作特长和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7、其他资格条件以考调职位表具体要求为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试用期内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违反计划生育等有关规定的。
五、考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0日至6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2、报名地点:江油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联系人:徐安兵、衡青
咨询电话:0816-3361024
13458071789
13458079902
传真:0816-3366522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委托报名等方式进行。对交通不便的考生可通过传真、网上报名等方式进行预约报名,但事前需与报名联系人联系咨询。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江油市人民检察院2013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录用制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录用手续和公务员登记表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印章);侦查员及其他检察官职位需要的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律文秘职位所要求写作特长及业绩等证明材料;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网上报名和传真报名的,须在考试时提供以上报名材料原件。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后,在2013年6月30日前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符合条件的取得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本人要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考调资格。
(三)考调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