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3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七条 学校国标代码:11608
第八条 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长堽路99号(长堽校区)
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里建校区)
第九条 学院概况: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位于素有“中国绿城”之称的广西首府南宁市,始建于1956年,历史悠久,学院总面积1100.13亩(其中,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新校区占地896.8亩),校舍总面积31.02万平方米。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是目前广西具有博士、硕士学历教师最多的高职院校。现有教职工570多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占32%,拥有博士7人、博士生导师2人。现有全日制高职高专在校生11000多人。学院专业设置结构合理,职业特色鲜明,开设有8个系2个教学部,53个高职专业,其中广西高职高专优秀专业12个,省级精品课程12门,院级精品课程17门。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5%以上,居全区同类院校前列,是广西第一所通过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2012年被批准为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
第三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规则及要求:
1.统考外语语种:英语
2.身体健康要求:
因工科专业性质所限,强电类专业如: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化、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输变电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及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水电站设备及自动化方向)、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不能识别红、黄、绿三种颜色中任何一种的);同时,对有疾病的考生限报专业严格按高校体检标准执行。
3.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
高职高专提前批按顺序志愿投档;高职高专普通批按平行志愿投档。所有批次的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计划未满可按各省招生相关政策复征或降分投档录取。
2)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四章 其他
第十一条 收费标准及学历证书:
高职高专学费标准:6000-8000元 / 年。其中工程造价(土建工程方向)、工程造价(电力工程方向)、供用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水信息方向)、物联网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商务、文秘类专业6000元/年;数字媒体技术专业6300元/年;水文与水资源、给排水工程技术、水土保持、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监理、建筑工程管理、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网络技术、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计算机网络技术、通信技术、会展艺术设计、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市场营销、酒店管理、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商业地产招商与管理)、物流管理类专业6500元/年;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造价(水利方向)、工程测量技术、水利工程(管理、施工、监理方向)、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远程监测与控制方向)、建筑电气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轻工机械方向)、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水电站设备及自动化方向)、数控技术、工业设计(产品艺术造型及模具设计方向)、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项目管理(电力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方向)类专业7000元/年;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输变电工程技术、火电厂集控运行、供用电技术(电力营销方向)、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类专业7500元/年;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类专业8000元/年。
住宿费:900元 / 年;
书费按实支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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