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3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10号)规定和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局属事业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按照1:3、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名单及其统考笔试成绩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1、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
(1)时间:2013年6月3日—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合肥市霍山路86号,2楼会议室;
(3)联系电话:0551—65126829,联系人:胡宏纲、彭静茹。
2、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
(1)时间:2013年6月3日—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合肥市红星路29号华商公寓401室;
(3)联系电话:0551—62619903,联系人:朱守保。
3、安徽省农机技术推广总站(按照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
(1)时间:2013年6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地点:合肥市陈村南路100号7楼办公室;
(3)联系电话:0551—65584980,联系人:高玉泉。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一寸免冠照片2张和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2.局属事业单位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
3.对于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1、专业测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岗位需求,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专业知识的掌握、应用能力以及潜能等。面试时间为每人20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2、专业测试时间:
2013年6月21日上午9:00,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请于当日上午8:30之前到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办公室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3.专业测试地点:安徽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办公室(合肥市霍山路86号,联系方式同上)。
4.参加结构化面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5.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二)安徽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