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市)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96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此次公开招聘专业技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三)专科毕业生须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含济南生源201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专业技师共有5个岗位拟招聘6人。招聘岗位和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3年济南市长清区职业中专公开招聘专业技师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6月2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长清区教育体育局报告厅(长清区灵岩路2098号,济南至长清公交车到区教育体育局下车即到)。
应聘人员可于报名前登录济南市长清区政府网(http://www.changqing.gov.cn)下载《2013年济南市长清区职业中专公开招聘专业技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规范填写。
报名审查材料:①《报名表》(提供本人手写原件,字迹工整)、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4张;②户口簿(专科学历人员提供);③身份证;④就业报到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201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⑤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⑥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齐全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留存备查。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上述所提交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报考岗位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随时关注济南市长清区政府网网站公告,查询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3年6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应聘人员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特点,采取说课、上机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方式详见面试通知)。面试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面试(专业测试)考官不少于7人,由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具有面试实践经验的人员担任。面试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派驻社会监督员在面试现场对组织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监督。
面试时间:初定为2013年6月22日(详见面试通知单),如有变更,以济南市长清区政府网公告时间为准。
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