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社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精神,为满足我区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zypta.gov.cn和资阳人才网http://www.zyrc168.com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一、招聘原则
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150名。其中:农村中小学、幼儿教师126名,城区中小学、幼儿教师24名。
招聘学校、名额、职位详见附件1《资阳市雁江区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职位情况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资阳市雁江区所辖学校的在编在职人员除外)均可报考。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招聘职位的正常工作。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受党纪处分尚在处分期限内的、曾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违法违纪行为的、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5月25日至1995年5月25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幼儿教师的年龄在18—30周岁(1982年5月25日至1995年5月25日期间出生)。
(三)报考职业技术学校、高中、初中、小学(除音乐和美术)教师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宏保险特殊教育中心、幼儿、小学音乐及美术教师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幼儿教师应具有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由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情况的证明),但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四)所有报考人员应具有与报考职位相应或更高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所报学科应与教师资格证学科、毕业证专业(详见附件1)相符,教师资格证上未注明学科的,以申办教师资格证时申报的学科为准(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认定审批表》);报考职业技术学校的,其教师资格证可放宽至签订聘用合同两年内取得,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的不再继续聘用;2013年的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必须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2013年上半年申办教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和非师范应届毕业生,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编号的证明,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提供相应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五)报考高、初中语文、英语、历史、政治学科和小学层次的,普通话必须达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由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阳市雁江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整个招聘工作在资阳市雁江区监察局全程监督下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登录资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5月25日至2013年5月29日。照片初审时间:2013年5月25日至2013年5月30日;缴费时间:2013年5月25日至2013年5月31日24:00时。
3、报名程序: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资阳市雁江区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职位情况表》(附件1)等信息并按以下程序报名:
(1)报名注册,填报信息。报考者登录资阳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根据自身条件选择符合职位要求的职位报考(报名时不报具体单位,每人仅限填报一个职位编码),并如实、准确填写《资阳市雁江区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和幼儿教师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照片(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近照,规格为:JPG格式,10-30KB)。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报名阶段的照片审查和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阶段。网上报名只审核报考者照片。
(3)缴纳笔试费。照片审核通过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费50元/科(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字费〔2003〕237号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4)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资阳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13年6月7日至6月8日凭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登录资阳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4、政策性加分
参加国家、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级团委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笔试总成绩(指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参加“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计划”的报考人员,截止报名时,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在报考我省事业单位时,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于2013年5月30日18:00时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由服务所在地县级以上团委、教育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和服务期间的相关考核材料)、服务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交资阳市雁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项目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参加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笔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报考中宏保险特殊教育中心、职业技术学校只采取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报考音乐、美术、生物学科教师和报考中宏保险特殊教育中心、职业技术学校的不得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报考者意愿和招聘条件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名额。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为公共科目,《专业基础知识》为专业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事业单位相关政策、法律知识、时事政治、职业道德、公文写作、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与基本礼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