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和学科专业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对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二)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要求见岗位说明)。
(三)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技能,一般应为企业一线人员,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急缺岗位无合适一线人员时,可聘用优秀的应届毕业生,但严格控制数量。
(四)北京市户口。
(五)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和网上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3年5月31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Email:bvcarsc@126.com,邮件主题格式:应聘岗位序号XXXXXX号XX专业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如“应聘岗位序号201301号食品与生物工程系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专业专任教师”。
1.个人简历
2.不同阶段的学历证明
3.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本人近五年代表性科研学术成果
4.户籍证明
5.相关的荣誉证明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和面试
资格审查:6月4日前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本人参加面试。
面试:6月6日进行资格复审,组织面试(请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的原件参加面试)。
(三)考核及评价
2013年6月13-14日由学院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和评价工作。
1.试讲:对应聘专任教师人员安排试讲,并就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答辩,必要时对应聘人员进行实践动手能力测试考核。
2.综合评价:招聘工作小组在试讲、动手能力测试的基础上提出评价意见,确定初步聘用人选。
(四)体检
2013年6月21日前安排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综合考察
学院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六)决定聘用
学院研究确定聘任人选,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北京农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邮编:102442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吕嘉80358899-659(负责岗位序号201301-201306的招聘工作)
任春84921501-8201(负责岗位序号201307的招聘工作)
刘杰52781206(负责岗位序号201308的招聘工作)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201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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