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加强我区公安队伍建设,经安居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在职在编人民警察和公务员。
三、选调名额
共15名,其中:派出所民警5名,交通民警3名,特警2名,刑侦民警2名,监所管理民警3名。
四、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参加选调的民警年龄应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选调的公务员科员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副主任科员及以上年龄不超过34周岁(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参加选调的人民警察要求是已授人民警察警衔,参加选调的公务员必须已经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和器质性病变,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六)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七)特警要求身高1.75米以上,且是公安院校毕业或是复退转军人;交警要求从事交通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此次选调对象:
1、试用期内;
2、受过党纪(严重警告以上)、政纪(记大过以上)处分;
3、正在接受执法执纪部门审查;
4、正在处分期或处分影响期内;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以上等次在“基本称职”及以下。
五、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2日至5月28日。
2.报名地点: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政治处,联系人:刘洪,联系电话:0825—8663519、13882590145。
3.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报名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http://www.scpta.gov.cn/)(或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scsn.gov.cn /)、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anju.gov.cn )以及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内网)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遂宁市安居区2013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和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名时请携带填写好的《遂宁市安居区2013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和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印章)、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以及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②网上报名。请报名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遂宁市安居区2013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和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及现场报名相关资料(扫描图片)发至邮箱(29698534@qq.com)或传真至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0825-8663533),也可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和照片于2013年5月28日前以特快专递(EMS)的形式邮寄(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至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政治处(邮编:629006),并于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前一天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
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2013年6月4日,由区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条件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由区公安分局组织,区人社局、区委编办派人参与,采取面试考核方式进行。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方面的内容;
2.面试时间:2013年6月6日
3.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注意事项:请资格审查合格者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6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到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政治处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实地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果分数相同,则按照“公安、政法工作经历和立功受奖、特长、学历优先”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工作由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采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结果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察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按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五)组织体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要求,由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考察合格对象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
(六)入围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拟正式调动的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对匿名反映的问题一律不予受理。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商调;如反映问题暂时无法查实的,暂缓调动;如反映问题一经查实,不予调动。选调对象必须在30日内办理完调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调入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选调到区公安分局的公务员,按规定办法申报人民警察警衔。
六、工作纪律
选调工作各环节接受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宁市公安局安居区分局
2013年5月7日
《遂宁市安居区2013年公开选调人民警察报名资格审查表》来源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3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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