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广西高职高专示范院校对口招生联合测试章程》,现将2013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预录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1),公示期7天(4月29日—5月5日),若对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或南宁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反映。
一、公示期内,如对预录名单无异议,公示期满后由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按预录名单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考生被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录取。
二、公示期内,预录考生如有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由考生本人向南宁职业技术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3,请自行下载),并附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取消其2013年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录取资格,考生可继续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统考及录取。
三、公示期内,预录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产生的空缺,由候补名单依次递补。获得递补资格的考生,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于2013年5月6~7日,按考生填写的联系电话通知考生本人,电话联系不上考生本人的,按放弃递补资格处理,不予录取。
招生就业处电话: 0771-3821226 0771-3835659
纪检监察室电话: 0771-3869527
放弃录取传真号码:0771-3829164(只接受传真)
附件: 1.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对口招生预录名单
2.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对口招生候补名单
详情参考:http://www.nnzyjob.com:8098/news_list.asp?news_id=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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