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48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行政部门共同负责报考资格初审工作。
一、考试时间
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9月7日、8日两天。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考试设《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个科目。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三、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2013年度考试题型设置不变,即《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科目为主、客观题混合试卷,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全部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
应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台居民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全科(4科)考试: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考试的,请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报考条件中专业要求,可参照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
五、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8日至5月28日,报名网址为宿迁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sqrsks.com)。9月2日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网上支付成功后,于2013年5月31日将有关报名材料送至市考试中心一楼大厅(湖泽湖路114号)接受资格审查。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和本人近期2寸同底(同上传电子照片)免冠照片1张;
2.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免试部分科目人员还须提供高级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3.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对于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名信息,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六、考试大纲及教材征订
考试仍使用2011年版的考试大纲与辅导教材,具体征订工作由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负责,联系电话:(025)85411863,传真:(025)85411655;邮编:210042;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9号711室。报考人员也可登陆http://www.jssafety.ac.cn网址查询具体征订事宜。
七、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和核定省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5〕18号、苏财综〔2005〕1号)文件规定,2013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60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八、其它
有关报名工作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12333,0527-84353301。政策咨询电话:12333,0527-84359049。
二○一三年五月 日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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