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高中教学需要,促进学校发展,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禄丰三中面向全县初、高中在职教师公开招聘高中教师4人,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原则,通过讲课、面试、考察等综合考核的办法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语文1人,数学1人、英语1人,化学1人,共计4人。
三、应聘条件:
1、全县具有中学教师资格的初中、高中在职教师,教龄满3年以上,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以上(语文学科达二级甲等以上)。高中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必须教过一届以上高中,教学成绩突出的,可优先录用);初中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教研能力,教学及班主任经验丰富,教学成绩突出。
3、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有吃苦耐劳精神、有团结协作意识和奉献于教育事业的精神。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文明。
四、应聘办法:
1、应聘者提交自荐材料1份(个人学习工作简历、近三年教学工作业绩、家庭状况和联系方式、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各类获奖证书件复印件,均用A4纸打印,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2、报名时需交验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各类获奖证书原件。
3、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7月3日止。
4、报名地点:禄丰三中校长办公室。
5、联系人:何思进
6、联系电话:0878-4851001 手机:15987219566
五、工作程序
1、报名;2、初审;3、试讲;4、面试;5、审核报批;6、调用。
六、工作待遇:
经学校考核合格后,报县教育局和人事局办理正式调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禄丰县第三中学
2009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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