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招生收费问题
①研究生收费的合理性
研究生阶段与大学阶段一样,不是义务教育,不能完全用纳税人的钱,自己负担一部分理所当然。特别在中国这样一个教育经费还严重不足的国家,义务教育的经费急需增加,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中小学生还不能充分就学,用于研究生培养的经费只能保持在一定的比例。读研究生后能具有更高的教学、研究和工作能力,一般说来能获得更理想的工作和更高的报酬,有限的投入能够有可观的回报。而且,再发达的社会,有资格读研究生的也是少数,适当收费也是对入学资格的合理限制。
据统计,目前国家培养一名硕士研究生的费用约为3万元,培养一名博士研究生需4.5万元。高校扩招以来,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很快。据统计,1998年,在校硕士研究生15万人,博士生4.5万人;2005年,研究生招生37万人,其中硕士研究生招生31.6万人,博士研究生招生5.4万人。
目前,一些新设的研究生教育如MBA早已实行收费,研究生教育不是义务教育,收费是大势所趋。但某试点高校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实行“全面收费”,学生交的学费也将大大小于研究生教育成本。“因为将本着'谁受益,谁交费'的原则。培养研究生不仅学生本人受益,学校和国家也在受益,所以将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教育成本。”
②研究生收费不会导致贫困学生无法入学
对研究生收学费,会不会导致贫困学生无法入学,或者只要有钱就能成为硕士、博士呢?虽然这种可能并非不存在,但只要教育主管部门与学校落实奖学、助学的措施,坚持改革,消除腐败,贫困生接受研究生教育的权利就能得到保障,学位制度的严肃性就能得到维护。
a.给研究生以各种奖学、助学金是各国的通例。在收学费的同时,国家和学校就应设立各种奖学金和助学金,激励贫困学生努力学习。奖学金和助学金的数额还应该增多,使贫困研究生能无衣食之忧。
b.要给研究生创造工作机会,如在校内兼助教、助研、助管,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在校外兼职。硕士、博士的学制应更加灵活,允许延长,或者中止后再恢复。例如学生可以同时承担科研项目或在校创业;在修完课程后先工作,以后再作论文答辩;半工半读或者在职攻读,使学生能够自食其力。实行收费后,先工作再考研,在职读研以及代培、委培生肯定会增加,学校应该在招生、管理、培养各方面进行改革和调整,以适应新的情况。
c.应该鼓励社会各方面资助或投资于研究生教育。如教育以外的政府部门、研究机构、企业、公益和慈善机构可以设立专项奖学金,或投入定向培养基金,或提前与研究生签订培养合同。现在一些并不具备条件的院校、科研部门、企业或地区也要自己培养研究生,其实,委托高质量的大学定向培养,既省钱又有质量保证。通过这些途径,研究生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来源可以大量增加。
d.学校还应坚持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和标准,保证研究生的教学质量,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防止出现出了钱就能读研究生、就能获得学位的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