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团校(武汉市青年培训学校)创建于1949年7月,现校址位于武汉市江汉区常青五路27号,是共青团武汉市委员会下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共青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青少年社会培训、青年创业培训工作及开展共青团理论及青少年工作研究。
为广泛吸引人才,根据团市委有关规定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结合单位实际,以人事代理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青团理论及青少年研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共青团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及有共青团岗位工作经验或社科类理论研究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共青团岗位或理论研究工作经验的放宽至35岁)。
4、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对象
1、招聘的岗位及专业:共青团理论研究和青少年工作教育培训人员2名。
2、专业要求:政治学、社会学或文史哲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3、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硕士毕业生(一本院校)或一本院校本科毕业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4月17日—4月28日。有效工作日上午8:30-下午17:00。
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持在校证明)、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带好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3张,并至中国武汉人才市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市场(武汉经济开发区创业路2号)填写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凡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考试、体检和考核
笔、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根据考试结果,按照1:1比例,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等进行统一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聘用意见。
四、其他事项
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签订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享受相应待遇,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咨询电话:027-84890725 联系人:李老师
武汉市团校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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