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县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一号)
根据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主管机关要求,现将我县2013年教师资格网络申报和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和条件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户籍在彝良县的中国公民或者在我县任教的特岗教师,可以在我县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必备的学历条件、思想品德条件、身体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严格按照《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可登陆云南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的具体事项
(一)网络申报时间
2013年4月15日至5月25日。
(二)网络报名操作流程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若参加全国统考,并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者,请点击“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申报系统),进入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在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2、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注册信息。
3、网上申报所用电子照片须为jpg格式,像素大小为114×156。
(三)现场确认事项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申请人在2013年4月30日至5月30日内到彝良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确认。过时系统将关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自己负责。
2、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一份。教育局已将此表放在县医院医务科,申请人自行到县医院取表体检。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申请人自行在网上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后请转印到一张A3纸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教师资格网上下载,按表中说明填写并由相关部门鉴定盖章)。
(7)云南省统一考试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8)一寸彩色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所用照片一致,同时交同底电子照片)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对符合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按现场确认时受理通知上的时间进行测试。高中(中职)学校教师资格的能力测试,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具体测评时间在现场确认后另行通知。
四、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的有关规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费每人每次180元。
五、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从注册用户开始,认真阅读各个步骤的说明,并严格按要求操作,核对信息无误后提交。
2、照片必须到正规照相馆拍摄。谢绝手机拍摄、比例失调、图像不清、背景不净的照片,现场确认时除交办证照片(与网上一致)外,请拷贝电子照片并编辑申请人姓名一并上交。
3、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确认。未确认者,视为放弃申报,不予受理。
4、毕业学校及专业请以毕业证书上的名称为准。目录中没有申请人就读学校名称的,可以点“新建”按钮,按提示添加;专业请填到具体学科(目录中没有的选相近学科),不能只填专业大类,如:文学、经济学等。
六、咨询电话
彝良县教育局人事股:0870—5120485
特此公告
彝良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