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概况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始建于1955年,占地面积728.6亩。2009年被确定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是我国西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林业类高等职业院校。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学院代码:13758
三、办学地址
本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金殿1号。
五华校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王家桥王筇路中段。
2013级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在五华校区,从第二学年开始在校本部。
四、单独招生方式
2013年,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关于推进我省高职院校2013年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的部署和要求,成立由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八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参与的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合作联盟,共同组织和承担完成单独招生考试任务。
五、单独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院2013年高职单独招生计划数200人,面向云南省招生。
招生专业有:林业技术、园林技术、环境监测与评价(生态环境保护方向)、森林生态旅游、木材加工技术(家具设计与室内装饰方向)等5个专业及方向(各专业招生计划见附表)。
六、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云南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并已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含中专、职高和技校学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考生均可报考。
(二)报名时间
4月7日至4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报名手续。
(三)报名办法
1、考生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进入工作网,用高考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进行网上报名。
2、每个考生只能在8所联盟学校中选择报考一所学校,但考生可根据考分和志愿情况,在联盟学校之间调剂录取。在所报考学校中,每个考生可填报一至二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3、考生报名成功并保存提交后,于4月14日前到当地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缴纳报考费130元/生。
4、经报名确认的考生,于4月20日—26日期间,自行登陆云南开放大学网站(www.ynou.cn)点击进入“单独招生报名”进入“单独招生系统”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由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明确参加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报考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七、考试方式
凡是报考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昆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西双版纳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经济管理职业学院八所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参加由这八所高职院校共同组成的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合作联盟统一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
单独招生考试,按照文化知识考试 +综合素质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600分。其中文化知识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
(一)文化知识考试
1、考试科目:采取综合试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为语文100分、数学80分、英语70分、政治50分,共计四科,总分300分。
2、考试方式:采用计算机网络考试。
3、考试大纲:参照《2013年云南省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考试说明》。
4、考试时间:2013年4月27日上午9:00—11:30,共计150分钟。
5、考试地点:
昆明地区考生,文化考试统一由国防职院组织,地点另行通知;
其他州市考生,统一集中在州市招生办公室设置的考点。州市考试地点的设置,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生赴考的原则,视考生报名情况而定。
6、考试组织实施:
(1)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试开始后,由考生在计算机上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
(3)考试为现场评分,即考生答题完成、提交保存后,计算机自动生成考生考试成绩,考生在监考老师的监督下签字确认。
7、面试资格:我院根据文化知识考试成绩,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名单,并于4月27日下午15:00后在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ynftc.cn)上公布,请报考我院的考生在4月27日当天查看参加面试名单,并作好赴考准备。
8、文化知识考试免考:报考我院的考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赛个人一、二、三等奖的,凭省教育厅认可的获奖证书,不再参加联盟组织的文化知识考试,直接进入我院综合素质面试。
(二)综合素质面试
1、综合素质面试时间:4月 29 日上午9:00。
2、综合素质面试地点:报考我院的考生统一集中在我院本部进行综合素质面试。
3、综合素质面试要求:考生参加综合素质面试,必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也可带特长作品。
4、综合素质面试标准: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和是否有体育、艺术特长。由我院面试考核专家组按“单独招生综合素质面试评分标准”进行评定,满分300分。
5、考生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的确定:由我院面试考核专家组专家各自打分后,计算出平均分后成为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
(三)考生综合成绩:按文化分的50%+综合素质面试分的50%计算出考生的综合得分,作为考生的单独考试成绩,并向考生进行公布。此成绩在联盟学校之间相互认可。
八、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各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对应、往届生一视同仁。
(二)录取程序:
1、确定预录名单: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笔试及面试成绩总和排序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综合性面试、文化基础知识成绩顺序依次排名。对自愿放弃录取者,作退档处理,缺额顺延递补。
2、公示预录取名单:我院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云南招考频道、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3、根据教育部及云南省教育厅规定,已被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云南省“三校生”考试,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云南省“三校生”考试;被我院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于 5月 10日前向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退档申请的,即可继续参加当年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云南省“三校生”考试。
(三)录取通知
录取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办公室及时寄发“高考录取通知书”。
九、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
1.学费:5000元/年·人。
2.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标准收取,400—800元/年·人。
十、奖励及贫困资助办法
学院根据国家及云南省人民政府相关规定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为品学兼优、达到国家级或省级标准的学生,给予国家级或省级的奖学金;为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申报国家助学金,同时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持学院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十一、毕业证书
学生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和考核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办公室:0871-65015103
招生就业处:0871-65017850、65015527(传真)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金殿1号
邮编:650224
网址:www.ynftc.cn
E-mail:ynlzzj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