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业(职业)资格证书遗失办理流程
一、职称外语证书
职称外语证书遗失后不能补办新证书,由考生所在单位开具证书遗失证明,考A、B级的考生携带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昆明市五华区潘家湾44号园林大厦3楼311室)办理考试成绩证明。考C级的考生生携带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各州市领证地点办理成绩证明。(注:昆明的考生均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办理)
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知晓合格证书遗失证明,考生携带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至原证书领取地点申请遗失办理,待办理完毕后由相应证书领取地点通知考生领取。
三、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考生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到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昆明市五华区潘家湾44号园林大厦3楼311室办理 。
1、在地厅以上报纸登报声明证书作废,带上报纸原件;
2、《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3、个人补办证书申请原件;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小一寸个人近照一张。
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考生携带资格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小一寸个人近照一张到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昆明市五华区潘家湾44号园林大厦3楼311室)办理。
如登记表和证书一并遗失考生携带第五条中的材料先到考试中心办理合格人员登记表。
五、其他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考生请登陆云南人力资格和社会保障网资料下载参照《职称、执业资格证书遗失补办事项》后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