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办公室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从基层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西办字〔2010〕28号)有关规定,州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
公开选调岗位为文秘岗,共2人,其中:民族岗1人,不限民族岗1人。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各县市区,州级机关、乡镇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同)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
三、公开选调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除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担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3月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在机关工作满3年以上,熟悉机关工作业务,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和操作,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民族岗报名人员必须是少数民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其他不宜办理调动手续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政务网(http://www.xsbn.gov.cn/Index.html)、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xsbnrc.cn/)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自愿报名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5张,并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每个选调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
报名时间:2013年3月18日至3 月29日(公休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315室)(地址:景洪市宣慰大道69号)
(三)资格审查。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在初审合格的基础上,经所在单位研究确定推荐报考人员,在《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单位意见栏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州政府办公室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准考证要求本人到州政府办公室领取)。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在准考证注明。
笔试结束后,按选调比例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州政务网和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方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面试都采取百分制计分。参考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加权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考生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列为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经过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替补。
考察由州政府办公室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结果,州政府办公室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在州政务网和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由州政府办公室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表可从州政务网和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二)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报名考试过程中,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并报请公务员主管部门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选调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人:刘林 罗青
联系电话:0691-2123434
监督电话:0691-2146673(第二纪工委)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