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公告)
根据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按程序研究决定,拟在2013年度招聘工作人员34名,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28周岁以内(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2、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符合相关体检标准。
3、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教师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为985、211重点高校、专业院校或国外高水平大学全日制毕业,并且第一学历要求是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非教师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为一本高校、专业院校或国外一般大学全日制毕业,并且第一学历要求是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本科与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博士研究生优先。
4、辅导员岗位要求除符合上述非教师岗位条件以外,另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中共党员,具有CET四级证书,计算机二级证书,就读本科、硕士研究生期间曾担任过校(院)级学生干部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
5、应届毕业生的毕业时间须在2013年7月1日前。
(二)具体岗位计划及学历要求(合计34人)(详见附件1)
三、报名手续
报名者须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并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书报名;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登记照2张;中共党员需所在党委组织部门签章的证明材料;学生干部需就读学校党组织提供的证明材料。
四、招考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月12日—2013年3月30日。
报名地点: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8-8438518;电子邮箱:kjxybgsh@126.com
(二)笔试与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包括业务能力、思维能力、敬业精神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个性稳定性等;报考教师岗位的面试内容为试讲,一般按指定的章节内容在20分钟以内完成。招考总成绩实行100分制,笔试占40%、面试或试讲占60%。笔试、面试和试讲的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到本人,一般上午笔试,当日下午即面试或试讲。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学院指定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六、录用
根据总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公示(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应聘名额按报名人数淘汰20%比例确定),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即被录用。由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委托政府人事部门进行人事代理,按国家政策建立相关的社会保险,按政策发放住房公积金,住房政策参照湖北民族学院教职工的住房政策执行,在聘用期间其工资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津贴和奖金按照学院政策规定执行。
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一日
附件1:具体岗位计划及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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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招聘报名登记表》来源于 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网,最近更新201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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