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区国税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3年3月16日-3月18日。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闱封闭管理的时间为:每天上午8:30,截至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广西税务干部学校(又称广西税务学校,下同)。具体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科园大道36号。
广西税务干部学校地图
乘车路线:
1、从火车站乘24路至“广西税务学校”;
2、从琅东、竹溪立交方向乘46路或91路至“广西税务学校”;
3、从303医院乘35路至“广西税务学校”。
4、可乘公共汽车到“广西大学”站,再转乘24、35、46、91、88路至“广西税务学校”。
四、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3月14日-3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30)。资格复审分两天按报考职位进行。具体安排为:3月14日审查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等职位;3月15日审查防城港、贵港、崇左、贺州、河池、百色等职位。面试资格复审地点:广西税务干部学校教学楼。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按时间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1份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3.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6.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
8.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以上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立即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其他
1. 面试成绩公布。招考机关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场外张贴公布当天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同时,招录机关在面试第二天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771- 5710227,5710232,5855706。工作邮箱为:gxgs_rsc@163.com。请入闱面试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上述邮箱发送邮件(主题为:报考职位代码+姓名+公务员面试确认)确认参加面试,并在邮件中注明最新联系方式。未通过电子邮件进行确认的考生,我们将逐一核实其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
3.关于体检工作安排。体检时间暂定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统一组织。
4.广西国税系统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信息,将同时在广西国税网站(www.gxgs.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公务员招考”进行专题发布,请予密切关注。
附件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附件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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