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社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见《酉阳自治县2013年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专业的应往届大学毕业生;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条件之一人员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②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我区选派大学生;⑦现役军人;⑧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⑨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⑩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2月18日—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开发科(桃花源中路26号)。
3.报名材料及相关事项: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2013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籍证明)、身份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3张,填写《报名表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 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3年3月16日9:00—12: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由县人事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考核人选。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初定于2013年3月1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1.笔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为《管理基础知识》,满分均为100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2.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和考察
各招聘岗位按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由县人事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和体检。往届毕业生在2013年4月复审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应届毕业生在2013年8月进行复审。若复审不合格,不予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酉阳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网查询。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专业、准考证号、报考岗位。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确认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报酉阳自治县人民政府审定并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凡签订聘用合同者,必须在酉阳服务5年以上。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其他
1、政策和报名咨询电话:023-75559076(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本次招聘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人选、拟聘人员等信息在酉阳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
附件:
酉阳自治县2013年一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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