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采编力量,优化人员结构,扬中市新闻中心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名新闻采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应聘报名者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2月20日~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扬中市新闻中心办公室(中电大道8号,市行政中心主楼东侧)。
(二)报名相关事项
1.考生报名时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二寸彩照2张;
2.填写《扬中市新闻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应聘岗位所需的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用100元/人。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3年3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新闻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应聘者须对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并签字承诺。报名时由新闻中心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对拟聘用人员体检、考核时,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岗位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开考条件: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达到或超过该比例的进入考试,不足则核减相应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考试的办法组织实施。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新闻写作,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采取百分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录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扬中新闻网、扬中党建网、扬中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按70%、面试成绩按30%计入最后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面试时无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考试总成绩将在扬中新闻网、扬中党建网、扬中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布。
四、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本中心组织考核,参照公务员有关考核标准执行。面试结束后,如有应聘者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在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与其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聘用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属于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六、纪律和社会监督
应聘者须如实提供本人真实情况,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1-8812595788366811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1-8835866988323505
中共扬中市委组织部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中市新闻中心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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