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的年龄、学历结构,根据我区乡镇机关公务员编制现状及工作需要,拟面向全省公开遴选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20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遴选。
二、遴选职位及名额
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20名。遴选后,由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全区各乡镇缺编情况及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并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三、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省各级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热爱乡镇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公务员身份(2010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且不在试用期以内;
4.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2.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遴选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2013年1月15日00:00—2013年1月30日24:00。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先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并详细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照片应为应聘人员本人近期的免冠证件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BMP格式并大于3K小于20K。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提交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提交成功的1个工作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结束日期为:2013年1月31日24:00。
本次资格审查工作由区纪委、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查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及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4.网上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13年1月14日至2月1日23时59分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5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3年3月14日至3月15日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按时参加考试。
6.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四)开考比例。
本次遴选开考比例不低于1:3。报名工作结束后,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遴选人数。其调减情况将于2013年2月5日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公布。
(五)报名要求。
1. 报考人员按照公开遴选公告公布的要求报名。
2.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遴选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遴选主管机关。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与复审
本次遴选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3月16日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3.笔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于2013年3月29日在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13年4月11日-4月12日;
2.资格复审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市场17号窗口(青白江区政府中路185号);
3. 复审方式: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材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4. 复审需提交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资格条件相关证明(学历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持外国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学位证明原件)。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③单位证明材料(内容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现任职务、是否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必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印章)。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2013年4月13日,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收费标准:根据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四)加分
1.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在总分上予以加分:
(1)最高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学历的总分加1分;最高学历为博士研究生学历的总分加2分;
(2)近三年(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个人年度考核有优秀等次的,每获优秀等次一次加1分;
(3)近三年(2010年、2011年、2012年)个人获得县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每获一次表彰加1分;个人获得市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每获一次表彰加2分;个人获得省级党委、政府表彰的,每获一次表彰加3分。同一表彰奖励不重复计算加分,表彰奖励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不按要求提供加分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六、考察
(一)进入考察人员名单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依次确定。
(二)考察工作由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察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体检
(一)体检人员名单按考察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
(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2日内向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考察,考察合格进入体检。
八、公示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由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办理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乡镇编制空缺情况提出安排意见,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公开遴选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遴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3666750
监督电话:028-83661501
中共成都市青白江区委组织部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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