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性质
1、上海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经、管、法、文、理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重点大学。是“国家建设高水准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48所院校之一,也是国家"211工程"建设重点院校之一。多次被教育部评为本科教学优秀学校。
2、学校地处上海市杨浦区国定路777号,该校区是我校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基地。
3、修业期满且考试合格者颁发上海财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的毕业生颁发上海财经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二、报名条件及招生专业
4、具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2013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2013年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应届考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者均可报考。
5、参加2013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应届考生,报考我校的四个核心科目要求达到“4、4、3、3”的等级(即中国语文科、英国语文科达到4级,数学科、通识教育科达到3级)。各专业的附带等级要求详见《上海财经大学2013年香港免试生招生专业目录》。
6、参加2013年香港高级程度会考的应届考生,其会考的科目必须达到六科及以上;中文、数学、英文为申请我校所有专业的必考科目;必考科目成绩必须为A且会考总成绩四科不低于4A。
7、2013年我校拟面向香港免试招收本科生10人。
8、收费标准:中外合作本科专业¥15000元/年;非中外合作项目本科专业¥5000元/年;住宿费:每学年¥1200元。
三、录取规则
9、我校将对报考我校的考生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通过面试确定我校的预录取名单,同时在网上公示。
10、根据我校各个专业对中学文凭考试核心科目等级的要求或高级程度会考的成绩,结合面试表现,择优录取。
11、学校根据学生报考成绩和学生书面材料,于八月份确定面试名单,八月面试。学校根据学生面试表现,确定预录取名单,八月中旬公佈。
12、八月中旬学校根据考生预录取情况,确定录取名单供考生确认。最终录取名单确定后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事宜
1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復查。对于在报名、復试、确认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4、新生入学后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身体条件确有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招办网址:zs.shufe.edu.cn
招生办谘询电话:021-65904372 招生监察电话:021-65903870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b@mail.shufe.edu.cn
通讯位址: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递区号:20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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