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检察院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机关干部队伍配置,经研究同意,三穗县人民检察院面向全州公开遴选6名检察工作人员(含技术、文秘、财会人员)。为做好本次遴选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把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干部遴选到三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以形成良好的人才流动机制和公正的选人用人导向。
二、遴选人数及职位
本次遴选人数6名工作人员。其中检察业务人员2名,检察技术人员1名,文秘人员2名,财会人员1名。遴选职位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三穗县人民检察院2012年公开遴选检察人员职位表》(附件一)。
三、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州各级国家机关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或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受到党纪政纪处理,或被追究过法律责任、或在近两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因涉嫌违法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侦查)尚未终结的;(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12月17日至25日(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地点:三穗县检察院政工科〔院办公楼四楼,位于三穗县高速公路出口左侧约200米处(县行政中心斜对面)〕。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司法考试证件原件(仅限报考检察业务人员职位)、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及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各提供1份复印件(A4纸);
(2)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三穗县内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党委(或党组)、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县外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经所在单位党委(或党组)、或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年度考核登记表(2010、2011年)复印件(2011年参加工作的,仅需提供该年的考核表),必须加盖公章并说明与原件相符。
(4)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清晰度高)。
(5)如实填写《三穗县人民检察院2012年公开遴选检察人员报名信息表》一份(附件二,需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发现考生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经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取消其遴选资格。
(二)考试
遴选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项。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不划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写作能力以及法律知识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1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面试
遴选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1:3及以上的岗位,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遴选职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笔试成绩必须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面试程序。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加分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研究生学历人员参加遴选的,在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后,综合成绩加5分。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按计划遴选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组织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遴选对象。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州人民政府网、州人民检察院内网、县人民政府网、县人民检察院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报县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按照相关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严肃纪律
1、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严守干部人事工作秘密。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严肃处理。
2、严禁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以请吃、送礼、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参加遴选。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违纪的,报县纪委进行处理。
3、加强监督。本次遴选工作由县纪委、院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本方案由三穗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4520006(院政工科杨政循)
(0855)4522547(院办公室姜思景)
监督电话:(0855)4522771(县纪委)
(0855)4520005(院纪检组)
三穗县人民检察院
2012年12月11日
三穗县人民检察院2012年面向全州公开遴选检察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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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人民检察院2012年面向全州公开遴选检察人员报名登记表.doc》来源于三穗县人民政府网,最近更新2012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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