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云南省晋宁县公证处是晋宁县司法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成立于一九八二年,位于晋宁县昆阳镇郑和路。具体的业务范围是办理涉及房地产交易、工程招投标、农村承包、企业联营、租赁等国内经济、民事公证。
二、 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 招聘岗位人数、专业、条件
招聘岗位:公证员
岗位代码:02
招聘人数:1
应(往)届:不限
学历:大学本科及其以上
专业:法律类
其他招聘条件:30岁以下(1979年5月1日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录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工作敬业、沟通协调能力强,能承受工作压力,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取得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1人。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报名时间:2009年5月5日至1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晋宁县昆阳镇郑和路2号(晋宁县司法局三楼公证处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刘女士 联系电话:7893403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技能资格证书。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2009年毕业生持推荐表);社招岗位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失业证)、本人小1寸近期彩照2张。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方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范围主要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
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知识。
笔试时间:2009年5月31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2009年6月6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领取准考证时间:5月25日至5月30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体检人选的确定:
考试总分数为100分,其中笔试占70%,面试占30%。
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60分)及其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七、体检标准:
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根据领导小组意见,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八、举报监督电话:
晋宁县监察局 7892287
晋宁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7894873
九、其他事项
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考试成绩由招聘单位在本单位及昆明人事网上公布,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向报考单位申请查分。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聘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执行。
云南省晋宁县公证处
200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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