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2〕138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5〕26号)、《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关于转发〈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体人〔2008〕9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充实有关事业单位管理、专技人员队伍,拟从退役运动员中公开招聘18名工作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
福建省优秀运动队已批准退役并办理自主择业手续的未就业安置过的退役运动员。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等
单位及岗位 | 经费来源 | 招聘人数 | 招聘条件 | |||||
运动项目 | 文化程度 | 性别 | 年龄 | 其 它 | ||||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训练实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 | 财政核拔 | 16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 2006年12月31日前已批准退役的运动员 | |
省体育基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岗位) | 自收自支 | 1 | ||||||
省举重运动管理中心教练员(专业技术岗位) | 财政核拔 | 1 | 举重 | 本科及以上学厉学位 | 男 | 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 ①2006年12月31日前已批准退役的运动员; ②曾在省优秀运动队从事举重专业训练5年以上; ③曾取得全国举重比赛前六名的成绩; ④具有举重一级裁判员证书。 |
四、报名
符合条件的对象于2012年12月3日前到福建省体育局人事处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运动成绩证明、运动员退役证明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20层,邮编:350003
联 系 人:薛洁旻、李龙章
联系电话:0591-88017876、87814821(传真)
五、考试、考核
1、考试采用笔试,闭卷答题,满分100分。按照所报岗位从高分至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考试范围:《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学》、《高等心理学》及有关体育法律法规。
2、考试报名人数不达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报经省公务员局批准后,可开考。
3、考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
1、根据考试成绩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拟聘对象经考核、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合格后,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在福建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3、招聘对象享受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4、本方案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站(http://www.fjrs.gov.cn)、福建省体育局网站(http://www.fjty.gov.cn)上公布。
福建省体育局
2012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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