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航发展需要,经国家教育部、中国民用航空局(简称民航局)同意,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13年计划在贵州省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飞行技术专业本科学生20名,学制四年,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保障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受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吉祥航空有限公司委托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飞计划
2013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受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在贵州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本科生10名(文理兼收),受上海吉祥航空有限公司委托在贵州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本科生10名(理科),学制四年,提前批次录取。
三、招收对象
1、2013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男性。
2、高中毕业生年龄在十六至二十周岁之间(1993年9月1日至199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
四、招收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忠诚老实、成绩优良,有志于为民用航空飞行事业服务。
2、身体条件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民航发〔2007〕37号),身高170-185厘米;体重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员体重指数标准;双眼任何一只眼睛裸视力(按C字视力表)不低于0.3。本人及家族无精神病史。
3、背景调查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的要求(民航发[2007]117号)。
4、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外语限考英语;录取按照民航总局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以及英语最低控制线确定,按考生高考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招收流程:
1、报考学生到各区县指定地点报名、初检。(详见《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在贵州招飞工作时间安排表》)
2、报考学生初试合格后由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中心进行体格检查。
3、体检合格者,进行学生背景调查。
4、背景调查合格者,在高考结束、成绩公布之前进行入校前体格复查。
5、根据高考成绩、体格复查结果,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六、注意事项:
1、前来报名的学生请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笔。
2、各类招飞信息和通知请关注航空公司和学校网站。
七、其他须知:
1、培养模式:3年国内+1年国外
学校对飞行技术专业学生采取“3+1”培养模式,考生被录取后到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就读,进行为期三年的理论学习,然后根据情况送到国内、外民航飞行学院进行养成训练,取得商用飞机驾驶执照后,回校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者由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和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毕业后回航空公司从事飞行员工作,享受飞行员工资待遇及其它福利,实行劳动合同制。
2、学生管理:为提高学生素质,有利于学生的快速成长,在校学习和生活采取准军事化管理。
3、退出机制:学生入学后的学籍管理,与其他学生一样按教育部学籍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需要有医院证明,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按规定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4、相关费用:
报名费:免费
体检费用:民航飞行员体检规定项目费用全部由学校承担。特殊复查项目由学生本人承担。
学费:6500元/年 住宿费:1200元/年
5、就读地点:上海(松江大学城龙腾路333号)
6、咨询电话:021-6275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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