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大学同意,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决定面向浙江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是一家集医疗、教学、科研及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省文明医院、爱婴医院、平安医院、绿色医院、国际紧急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卫生部内镜专业技术培训基地、宁波市职业病医疗救治中心。经费预算形式为部分补助。
医院核定病床800张,实际开放床位880张,设有内、外、妇、儿、重症监护室等24个病区及手术麻醉科,开设60多个专家专科门诊。医院现有职工1152人,高级职称211人,中级职称311人。近年医院在人才培养和引进上加大力度,心血管内科、内分泌科、呼吸内科、妇产科、骨科、肿瘤科、检验科等均引进了博士或博士(后),全院拥有硕士以上人员110人,其中4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浙江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听觉及平衡医学中心 | 1 | 从事听力检测诊断工作 |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面向浙江省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有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超声科 | 2 | 从事超声诊断工作 |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有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有超声医学专业岗位培训证书;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
电生理科 | 1 | 从事脑电图、心电图操作诊断等工作 | 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有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
康复科 | 2 | 从事康复科病人诊断、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 康复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1.具有(康复医学专业)执业医师资格,有在二级及以上医院从事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经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
康复科 | 1 | 康复治疗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 |||
护理 | 5 | 病房护理工作 | 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 1.具有执业护士资格,有在三级及以上医院从事临床护理工作1年及以上经历;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 |
注:年龄、职称、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上午8时30分-11时,下午2时-5时)。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宁波市人民路247号绣山医学楼五楼),电话:0574-87355643,邮箱:ndfyrs@126.com,联系人:陈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人事信息”栏目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劳动(聘用)合同和医院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的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本次招聘护理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拟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本次招聘其他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人事信息”栏目上公布。报名资格审查通过考生于11月23日上午11时前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定为2012年11月24日上午9时,笔试地点和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除护理岗位按1:2比例其他岗位一律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后在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人事信息”栏目上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内在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人事信息”栏目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035508
宁波大学
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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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来源于宁波人事编制网,最近更新201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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