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政法干警里的报考定向四项人员里的服务,两年时间计算是从服务开始到报名8月15?还是在2012年底之前满两年?
回复:符合报名条件的“四项目”人员如下:
1、2008-2010年招聘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
2、2007-2009年招聘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教师
3、2008-2010年招聘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以上“四项目”人员如聘用主管单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即视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无需提供服务证或聘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