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汀县关于2012年秋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汀教人〔2012〕212号)要求,现就2012年秋季申请幼儿、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体检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
㈠时间:2012年11月7日至9日(分组名单见附件一);
㈡地点:长汀县汀州医院体检中心;
㈢注意事项:
申请人员根据分组名单,于安排体检当日上午7:30到长汀县汀州医院体检中心集中(空腹,不得吃早饭),带好身份证和体检费130元。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㈠测试时间:2010年11月10日(星期六)上午7:00开始。
㈡测试地点:长汀县实验小学
㈢参加测试的人员:
非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毕业或全日制师范类毕业但连续五年以上未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未参加过相应学历层次教育教学实习的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㈣测试的原则、基本要求、方法:
依照《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测试的主要项目及分值依照《福建省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中的规定。
㈤测试使用的教材:
初中教师资格:八年级相应学科的现行教材;小学教师资格:三年级相应学科的现行教材;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园大班现行教材。
㈥测试程序:
1.在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指导下,专家组根据本次测试使用规定使用的教材拟定若干说课课题。申请测试人员持身份证在测试前一小时到测试点抽取课题,围绕测试课题拟定说课提纲。
2.申请测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说课,说课时间控制在10—15分钟。
3.说课后,申请测试人员将说课提纲交专家组,专家组根据说课情况和测试项目内容提出面试问题,申请人答辩,面试题目不少于两个,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专家组汇总测试结果。根据专家评定的成绩,得出申请测试人的“总评分”和“总评等级”,同时签署“专家组综合测评意见”和“专家组定性评价意见”。
5.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专家组报送的测试结果进行审查。审查结果送教师资格认定管理机构。
㈦参加测试人员分组名单及时间安排(见附件二)。
㈧参加测试人员注意事项(见附件三)。
长汀县教育局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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