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人民检察院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的公告
为进一步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需要,确保我院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按要求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大关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辅警3名,主要从事检察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或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3.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管理规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工作责任心,听从指挥,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善于沟通协调;
4.年龄在35周岁以内(即1989年09月03日以后出生)的公民;
5.具备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法律专业、持法律资格证者优先);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纹身、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7.体检、政审合格;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辅警情形的。
四、用工方式
大关县人民检察院合同制辅警不纳入单位正式编制,采用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进行管理使用。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用人需求确定是否续签。履行合同期间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符合岗位设置要求,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的相应证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至9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四楼405)。
联系人:陈微、唐蜜,联系电话:0870-5620718。
3.报名所需携带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信息复印件的户主页与本人信息页应在同一页面);②近期免冠小一寸彩照3张。报名者需填写《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辅警登记表》(表格在大关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自行下载或现场填写),经过审查合格后,取得报考资格。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领取笔试、技能测试准考证
报名后,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请根据大关县人民检察院公布通知,于笔试前三日到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领取笔试、技能测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放弃。
六、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由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组成,综合成绩根据3:3:4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或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一)笔试、技能测试
1.笔试、技能测试时间:笔试、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待汇总报考人员情况以后,在大关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2.考试地点:统一设在大关县人民检察院,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自行前往考点参加笔试和技能测试考试。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评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
4.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出来后按1:2比例通知),考查文字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以100分计(其中看打成绩占技能测试成绩的50%、听打占技能测试成绩的50%)。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笔试和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照面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如再出现相同成绩,依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依次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四)体检
根据考试情况,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公示
体检工作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关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六)递补
因体检、公示存在问题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情况进行递补。
七、工资待遇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审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使用,按县财政保障标准执行相关待遇及保险,档案工资2400元/月(未包含单位部分保险)。
八、本《公告》由大关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大关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9月3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PB2pZP-Ntx8C8ODjJolR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