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编外聘用制人员招聘公告
为满足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需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服务能力,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4名编外聘用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编外聘用制人员4名,从事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做事认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熟悉计算机操作,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写作功底;
5.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1日后出生);
7.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行政处罚的;
3.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经资格审核认为有其他不宜从事报考岗位工作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日至9月6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到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二楼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明材料。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未按照以上方式报名的均以报名不成功处理,不予回复。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五、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小组查阅个人信息,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面试。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素质能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实行量化打分,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按照得分高低确定拟聘人员。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社会信用、业务能力等方面情况。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员在昌宁蓝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面试后或体检与考察后确无合适人选或者应聘人员质量不高的岗位,终止招聘程序;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者个人放弃等原因形成岗位空缺的,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1次,无递补人员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拟录用人员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九、招聘岗位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合同一年一签,工资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情况面试面谈时告知。单位不提供食宿,差旅费按有关规定报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杨老师0875-7131877。
附件: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202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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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730catI_MIcIocxkwt5-u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