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实验小学2024年教师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怒江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怒政办发〔2008〕49号)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怒江州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怒江州实验小学2024年教师专项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2024年怒江州实验小学专项招聘教师12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信息详见《怒江州实验小学2024年教师专项招聘计划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国(境)外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2.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自行离职的公务员、现役军人;
(3)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4)2020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用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
(5)怒江州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6)曾被认定为2022年以来参加怒江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且已确定为拟聘用或被聘用人员,但未到岗工作的;
(7)公告发布之日仍在岗在编的怒江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9)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0)已参加怒江州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特岗中国足彩网、三支一扶、人才引进且确定为拟聘用(引进)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条件
1.年龄认定:年龄不超过35周岁(18至35周岁),即出生日期在1988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1日之间(以身份证为准)。
2.户籍认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本州户籍是指具有怒江州户籍满两周年以上(2022年8月以前落户,计算到月)。
3.学历认定: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到学籍信息。国(境)外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专业认定:所学专业以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条件设置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限制到门类、大类的岗位,门类、大类所包含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限制到类、一级学科的岗位,门类、一级学科所包含的所有专业均可报考。研究生专业由招聘单位参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结合实际进行审核。
5.服务年限:聘用后在该单位最低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提出调动申请或参加各类离岗考试。
四、组织实施及程序
(一)报名
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络报名、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网络缴费的方式进行。
1.考试费用: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50元/人。
2.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09:00至9月8日18:00。
3.缴费时间:2024年9月4日09:00至9月10日18:00。
4.报名网站:登录https://www.ynhr.com网站查询。
5.报名方式及流程:此次专项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录报名网站→进入“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6.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扫描件须以PDF文件形式上传,每个文件不得超过300KB。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报考生源或户籍要求在怒江州的报考人员须上传户口簿本人页原件扫描件;
(4)小学及以上与岗位需求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书原件扫描件;
(5)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国(境)外毕业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7)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
7.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可在专项招聘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2)报名时请考生提供详实信息,特别是所学专业一栏,必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如实填报。
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如报名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的,视为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取消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二)资格审核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方式为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因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9月4日09:00—9月9日18:00。
报名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报考比例
1.每个岗位报名并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缴费人数相应地裁减招聘计划数,裁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裁减或取消的岗位于报名结束后在怒江州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nujiang.gov.cn/jytyj/)公布。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综合知识,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9月21日(星期六),09:00—11:00。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4.准考证打印:2024年9月18日09:00—9月21日09:3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5.笔试携带材料:笔试时考试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削笔刀。
6.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参加笔试人员平均成绩的80%确定(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7.笔试成绩将在怒江州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对,主要是对报考人员报名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及真实性进行核对。经核对信息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后续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1.资格复审对象: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怒江州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另行公告。
3.提交材料: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
4.放弃: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后2日内提交放弃资格复审申请,否则视为扰乱考试秩序,3年内禁止参加怒江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
5.递补:因有考生放弃或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排名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在怒江州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六)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比例不足2:1又无递补人员的可等额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怒江州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另行公告。
3.面试方式:结构化问答+试讲
4.确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为7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视为面试成绩不合格,取消招聘资格。
(七)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相加,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具体换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上述成绩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保留两位小数的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胜出。
五、体检
综合成绩胜出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怒江州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体检工作由怒江州教育体育局组织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不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体检。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再安排递补。
六、考察
由州教育体育局及州实验小学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规范》(云人社发〔2023〕13号)要求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还应建立人员入职信息与司法机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共享联动机制,应进行严格审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或体检不合格,不再安排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怒江州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怒江州教育体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报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怒江州实验小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
1.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十、重要提示
1.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怒江州教育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如岗位裁减或取消、资格复审等报考人员应当知晓的事项均将在上述网站公告。凡在网站公告的事项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本公告由怒江州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及咨询电话:
1.怒江州教育体育局 0886-3623470
2.怒江州实验小学
朱老师,18908869031
张老师,13308860606
3.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27539
附件:1.怒江州实验小学2024年教师专项招聘计划职位表
2.专业指导目录
怒江州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25日
附件1:怒江州实验小学2024年教师专项招聘计划职位表.xlsx [下载]
附件2:专业指导目录.zip [下载]
怒江州实验小学2024年教师专项招聘计划职位表 | ||||||||||||||||||
序号 |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 招聘 单位 | 岗位名称 | 岗位 简介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性别要求 | 民族要求 | 学历 要求 | 学位 要求 | 年龄 要求 | 一级目录 (学科门类) | 二级目录 (专业类) | 具体专业名称 | 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 其它条件要求 | 是否面试 | 备注 |
1 | 怒江州教育体育局 | 怒江州实验小学 | 小学语文教师 | 从事小学语文教育教学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 | 6 | 不限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周岁及以下 | 文学 | 中国汉语言 文学 | 不限 | 怒江州 | 1.具有小学及以上与岗位需求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 是 |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必须满5年 |
2 | 怒江州教育体育局 | 怒江州实验小学 | 小学数学教师 | 从事小学数学教育教学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 | 4 | 不限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周岁及以下 | 理学 | 数学类 | 不限 | 怒江州 | 1.具有小学及以上与岗位需求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 是 |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必须满5年 |
3 | 怒江州教育体育局 | 怒江州实验小学 | 小学体育教师 | 从事小学体育教育教学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不限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周岁及以下 | 教育学 | 体育学类 | 不限 | 不限 | 1.具有小学及以上与岗位需求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 是 |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必须满5年 |
4 | 怒江州教育体育局 | 怒江州实验小学 | 小学美术教师 | 从事小学美术教育教学工作 | 专业技术岗位 | 1 | 不限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周岁及以下 | 艺术类 | 美术学类 | 不限 | 不限 | 1.具有小学及以上与岗位需求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2.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 是 | 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必须满5年 |
来源:https://www.nujiang.gov.cn/xxgk/015279331/info/2024-2492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