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
2024年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由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财务工作人员。
(一)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依据《政府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完成单位的全面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管理、应收账款控制、成本管理及税务管理等财务工作。
(二)用工方式
1、用工方式:与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2、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考核,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提前一个月通知解聘。聘用人员主动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
(三)工资待遇
1、工资
该岗位工资待遇为4000.00元/月。
2、福利
法定节日福利、生日福利、观影福利。
(四)工作地点
官渡区季宏路与季官路交叉口银海金岸D座5楼。
(五)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为法定工作日9:00—17:00。
二、招聘对象
符合聘用岗位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含已退役士兵)。
三、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专业、学历条件:会计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具有会计工作经历2年及以上,熟悉新的《政府会计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及事业单位内控管理制度最新要求,熟练操作财政一体化管理系统,能独立完成单位的全面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管理、应收账款控制、成本管理及税务管理工作。(有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高校学生;
4.参加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取得学历和职业资格,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至17:00)。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老师13759496939。
(3)报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季官路银海金岸广场清溪渡D座5层。
2、网上报名
有意者于2024年8月23日24:00前将《招聘登记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扫描件、学位学历证书扫描件及个人资料等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651866507@qq.com),邮件标题及压缩文件请以“姓名+岗位”命名(如张某某+财务工作人员),请勿多次发送邮件。
(注:《招聘登记表》填写不规范、信息不全的不予受理,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1)招聘登记表1份(附件);
(2)个人简历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各1份(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可提供学历证明(原件)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资格审查结果将由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资格审查结果,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采取考核考察、综合面试的方式进入。
3、面试时间、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方式、所需材料由短信通知。
(三)体检
1、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体检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2、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如发现弄虚作假、替考等,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
六、温馨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招聘登记表
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昆明市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应用中心)
2024年8月15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0QGkKRieaklsPU_0SU7G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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