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信阳市教育局2011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教人〔2012〕19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2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光山县境内的中国公民,均可按照规定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取得河南省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合格。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
(一)申请教师资格人员的准备阶段
1、拟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应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园区按照要求开具本人思想品德鉴定。
3、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参加全省统一的教育理论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4、2012年11月25—28日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弦城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二)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材料的受理阶段
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先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然后再向县师聘办确认点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式一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一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交教育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需提交相应学历《学业成绩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
2、网上申报及受理确认提交材料时间:
(1)申请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时间:2012年11月28日至30日;
(2)师范类受理确认及提交材料时间:2012年11月29日—30日;
(3)非师范类受理确认及提交材料时间:2012年12月3日至4日;
(4)特岗教师提交材料时间:2012年11月28日(过期不再受理)。
3、受理材料地点:县教育体育局师聘办。
(三)审查材料及教学技能测试阶段
1、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必须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并通知其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等。
2、县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通过说课、答辨等方式,考查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审查意见。
3、参加教育教学技能测试人员于12月10日持有效证件到县教育体育局师聘办进行报名信息校对和领取测试通知单,逾期不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认定及证书发放阶段
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正式受理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于2013年 3月1日到县教育体育局师聘办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豫发改收费〔2007〕1582号)有关文件规定,教育教学技能测试费收费标准为: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每人200元。
咨询电话:8883350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