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档案馆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并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的,并在西双版纳州辖区内进行了城镇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具有西双版纳州城镇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
1.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2.城镇登记大龄失业人员(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5.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二)岗位要求
辅助岗:2名;
后勤岗:1名。
(三)岗位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高度的责任心,具备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单位管理和安排,无违法犯罪记录。
2.辅助岗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熟练使用WPS等办公软件,有一定文字功底。
3.后勤岗学历不限,有吃苦耐劳精神,爱岗敬业。
三、聘用程序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招满为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联系电话:15087971256。
(二)报名方式:
1.实地报名:将《景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户口证明复印件、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需到户籍所在地做就业困难认证)、学历证明、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交景洪市档案馆报名(景洪市清泉路34号)。
2.网上报名:将《景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应聘报名表》(附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户口证明复印件、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需到户口所在地做就业困难认证)、学历证明、个人简历等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361768617@qq.com。
四、工资福利
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照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30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部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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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nv9v_fcb7Q4pa8a2IcZU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