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
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主要工作职责
(一)综合部岗位1名,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及相关业务工作;
(二)宣教部岗位1名,主要从事导览、讲解、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热爱工作、品行端正,做事认真、乐于奉献,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身体健康;
2.无违纪违法、失信被执行等不良记录;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4.保山市城镇区域户籍(可自行打开链接查询户籍所在地是否属于城镇区域,其中:城乡分类代码1开头的为城镇区域http://www.stats.gov.cn/sj/tjbz/tjyqhdmhcxhfdm/2023/index.html);
5.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名下有存续的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信息或在市场主体中有从业信息(含合伙人、监事、理事、企业联络员、财会负责人等)的人员、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专业不限;
2.综合部岗位需具备一定公文写作基础,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组织、协调及文字能力;
3.宣教部岗位需五官端正、大方得体、普通话标准;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一定稿件撰写基础。
四、工资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1年1签(原则不超过3年),试用期工资24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不提供食宿,差旅费按有关规定报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7月25日(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保山市博物馆三楼综合部(隆阳区永昌文化园4号)。
(三)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现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登记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工作联系电话:0875—3139372。
3.资格审查:保山市博物馆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方能参加笔试、面试。
六、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公文写作。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服务和应变能力等基本素养。笔试、面试时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按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到低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试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由市博物馆综合部实施。经体检、政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若遇录取后未按时报到上班的,按综合成绩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负责解释。
附件:
保山市博物馆(保山市文物管理所)
2024年7月10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xaPv64JAY6jcGNS_2QWuy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