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陇川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陇川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文职。
二、招聘人员数量
2人,男性,不限户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纹身和明显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
6.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7.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退伍军人、公安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能熟练运用电脑,擅长摄影,熟练使用视频剪辑软件的,在测试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的其他行政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曾因违反辅警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7.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9.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
2024年6月28日开始至招聘满员,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一至周五)。
报名地点:陇川县公安局六楼政工监督室。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允许代报,报考人员报名前仔细阅读此招聘公告。参加现场报名时,须携带小1寸证件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复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陇川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陇川县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辅警政审表》、诚信承诺书、保密承诺书。
报名咨询:高警官,7175159。
报名成功人员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试、政审、体检后方可录用。
陇川县公安局
2024年6月28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oup1Y98DJA0gG3AAg1VrD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