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人民法院2024年招聘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耿马自治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岗位2名。(男性1名,有驾驶证且有一定驾驶经验者优先)。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6月1日之后出生);
5.掌握速记、计算机操作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户籍地为耿马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聘用制书记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报名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6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耿马自治县就近就地就业服务中心县人社局一楼(宏华人力)。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者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相关获奖证书;近期小一寸免冠照片1张。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统一参加考试。
五、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或自动弃权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复检等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考察
由县法院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状况、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家庭情况等进行考察。若出现政审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后,按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四)聘用
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予以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工资待遇
聘用后(含五险)每月4000元。按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出差按正式干警出差差旅费报销,按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八、其他事宜
(一)应聘者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本人负责。
(三)被聘用人员在签订合同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在合同期以及解除合同后,不能将工作中接触的工作秘密和案件信息通过语言、网络等方式向社会散播,对因此造成不良影响及危害的将由违反保密协议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咨询联系方式:
钟老师:15240917091
董老师:13988356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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