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人民医院招聘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腾冲市人民医院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相关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 商务部 国务院国资委 共青团中央 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医院研究,拟招聘高校毕业就业见习人员35名,其中医助岗位5名、医学影像见习岗位5名,护理岗位25名,结合岗位需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 离校2年未就业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审核毕业证)
2. 16-24岁失业青年,处于失业状态。(有就业创业证且办理失业登记,审核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二、招聘岗位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护理岗位 | 25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护理学、助产 | 持有护士资格证或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
医学影像岗位 | 5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医学影像技术 | |
医助岗位 | 5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儿科学、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备注:以上岗位如招聘不足可以相互调剂岗位使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质;
5.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处于失业状态(有就业创业证且办理失业登记);
6. 之前未在其他单位见习,未领取过见习补贴,未缴纳过单位保险;
7. 未注册过营业执照(含网店);
8. 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
9. 属腾冲生源或持有腾冲户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见习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 报名时间:2024年5月30、31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点:腾冲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楼七楼党员活动室。
(二)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可到当地人社部门办理)、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其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
(四)考核
考核方式视报名情况而定,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视为放弃。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对公示期举报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体检
拟招聘人员由腾冲市人民医院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体检参照相关专业执业资格注册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医院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正式办理见习手续;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见习时间及待遇
1.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自签订见习协议当月起算,见习期满自动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医院发放见习证明,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结束见习期;
2. 医院按2000元/月标准向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助,并按相关文件规定购买人身意外险伤害保险;
3. 咨询电话:0875-5142726。
腾冲市人民医院
2024年5月2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6QX7wpLlpef3K2IwlOVQ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