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龙陵县卫生健康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主要从事综合管理岗位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工作、品行端正,做事认真、乐于奉献,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四)同时具备下列1.2.3条件,并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登记。
1.具有城镇区域户籍;
2.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登记有效状态;
3.符合以下条件的任意一条:
(1)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连续失业1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五)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六)已在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5月24日至6月17日“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17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龙陵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75-6121192。
报名材料:(1)《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版;(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可提供电子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3)近期小一寸证件照2张。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三)资格审查
由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面谈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谈,具体面试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谈资格。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龙陵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的,根据面试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面谈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如被举报,经查实不符合聘用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4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单位不提供食宿,公务出差按相关规定报销差旅费。
六、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二)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龙陵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龙陵县卫生健康局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龙陵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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