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勤务辅助人员6名通告
根据工作需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招聘岗位为在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司法警察从事各项警务保障工作,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用工方式
警务辅警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辅警实行年度考核,年终考核为不合格的解除合同。
三、招聘名额及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辅警6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2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犯罪前科和违法经历;
3.年龄在18—25周岁之间(1999年6月1日至2006年6月1日间出生),退役军人或具有1年以上从警经验的,可放宽至18—30周岁(1994年6月1日至2006年6月1日间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行政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3.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或其为法人的公司、企业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形的;
6.现役军人;
7.在校学生;
8.具有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工作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至5月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A—5009会议室。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如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并按有手印的《委托书》。
4.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报名者如实填写《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辅警报名资格审核登记表》,并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一寸免冠彩色近期照3张(含电子版);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必须对其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5.资格审查:在报名时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环节。
(二)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聘用。
1.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2024年5月9日上午9∶00。
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参与体能测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体能测试医疗保障由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提供。
体能测试内容: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大纲》标准,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具体如下:
男:
女:
体能测试中,单项成绩达不到60分标准的,此项成绩按0分计。
体能测试成绩(男)=(100米+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4;体能测试成绩(女)=(100米+10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4。体能测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面试
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人数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3.综合成绩计算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1)体能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体能测试成绩相同时,则以下列测试项目顺序分高者进入体检:男:100米,1000米,俯卧撑,立定跳远;女:100米,1000米,仰卧起坐,立定跳远。
4.成绩公布
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将在“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适时公布。
(三)体检。
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按规定统一组织。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四)考察
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考察组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与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聘期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合同,不合格者解除合同。本次考试成绩设定有效期为一年,在一年内出现辅警岗位空缺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工作需要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补聘。
六、待遇保障
工资为4000元/月,包括“五险”(含个人及单位缴纳部分)和“一金”(个人缴纳部分)。
七、其它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883—2123566(云南宏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临沧分公司)。
0883—2142620(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监督电话:0883—2142645(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u3nZqvXM710gu_PiYHjY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