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保密、回避、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务所必要的政治素质和政策业务水平,具有岗位所需要的组织、协调及文字能力。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5.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三年的不在招聘范围内。
三、工资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1年1签,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30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不提供食宿,差旅费按有关规定报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3日—19日(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隆阳区同仁街26号市政府3楼308室)。
(三)报名方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现场报名需提供的资料:报名登记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工作联系电话:0875—2146068。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笔试、面试时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按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到低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试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由市政府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组织实施。经体检、政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说明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二)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扫码下载: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QcHBB1EO0v6FZCtXbPhG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