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盲人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公告
北京市盲人学校是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开展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北京生源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4届毕业生以及两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北京生源毕业生。
(四)社会人员须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
(五)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1月1日后出生。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报考教师类岗位人员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八)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
(九)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人,详见《北京市盲人学校2024年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15: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者不予审核。
2.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
请下载填写《北京市盲人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扫描件和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以PDF格式的形式发至报名邮箱bjmx1146@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名称+学历+应届/社会在职+姓名”。邮件发送后,收到回复邮件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不可修改。
(二)资格初审
学校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资格审核结果将以邮件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岗位取消后续环节。
(三)确认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以邮件形式回复是否参加考试,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名称+确认参加考试+姓名”即可,无需其他材料。
确认笔试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15:00前,未按期回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不再通知后续事宜。
(四)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星期六)9:00-11:30
本次笔试由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统一命题,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
地点及要求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确保手机号码准确无误,联系畅通并及时查看报名时所留的邮箱,方便查询考试信息。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
(五)线上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与面试人员。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情况,则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达不到1:5比例的,按实际入围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社会人员提供材料:
1.网上报名的《报名表》;
2.本人户口簿(或户口卡)和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
应届毕业生提供材料:
1.网上报名的《报名表》;
2.本人户口簿(或户口卡)和身份证;
3.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如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
上述材料电子版请邮件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名为:“资格复审+姓名”。
(六)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面试过程将全程录像录音。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60分。
面试当天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请考生携带资格复审系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七)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即为考生最终成绩。
(八)考察和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体检标准参照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等情况,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将在北京市盲人学校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其他说明
(一)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应聘者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调档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本次公招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学校对资格审核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四)报名咨询电话:010-88444294
北京市盲人学校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来源: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403/t20240329_36055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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