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2024年3月见习人员招聘
一
医院简介
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始建于1988年,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首批重点建设的民族医医院之一,是国家傣医师执业考试实训基地,国家傣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云南中医药大学及滇西应用技术大学附属医院,同时也是泰国清莱皇家大学传统医药学院的教学医院。为满足医院发展,经医院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就业见习人员招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
招录岗位
护理见习岗10名;
药学见习岗1名;
中药学见习岗1名。
三
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云南省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省外高校云南籍拟回滇就业的毕业生)以及16-24周岁失业青年。
2.政治合格,遵纪守法,有积极的工作热情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护理见习岗:高中起点(取得高中毕业证)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护理学专业,年龄在30岁以下,身高不低于158cm,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
2.药学见习岗位:高中起点(取得高中毕业证)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药学专业,年龄在30岁以下;
3.中药学见习岗位:高中起点(取得高中毕业证)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药学专业,年龄在30岁以下;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在以往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件或信息的;
4.吸毒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
6.其他单位在职人员;
7.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
工资待遇
按照《院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执行,见习期3个月,期间发放就业见习生活补贴,医院为其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五
招录流程
(一) 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至3月22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截止日期之后将不再接收简历。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如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进行现场报名,已在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招聘会投递简历,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接医院人事科电话通知后尽快补交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个人简历:内容包括个人简历表、毕业证书(含高中)、学位证书、相关执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相关获奖或培训合格证,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高中毕业证遗失无法提供者,可以由高中毕业学校提供的相关证明替代。
(2)承诺书(考生须承诺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签字盖手印。(委托他人报名的提前备好或由委托人签字按手印)
(3)上述材料在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由相关审核部门负责统一收集整理。
3.报名地点:护理岗见习人员到护理部报名,药学和中药学见习岗人员到人事科报名。
护理部: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停车场前面综合楼3楼
人事科:西双版纳州傣医医院二号住院楼3楼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步进行,由人事科、护理部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进入下一考核环节人员名单,人事科负责通知具体人员,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招聘考核
1.本次招聘考核采取综合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现场根据考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剩余考官的平均分计为面试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况,则根据第三位小数进行排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现场确认。
2.考核时间:2024年3月25日08:30-12:00,14:50-18: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 公示、录用
1.根据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2.拟录用人员经体检合格(体检费自理),经医院会议讨论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医院正式录用,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3.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录用或自行放弃录用资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原则上只递补一次。
六
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州卫生健康委巡视检查。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隐瞒既往病史或不符合岗位要求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3.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招聘工作人员和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4.所有招聘工作人员和考生,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
5.所有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6.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7.其他未尽事宜由医院会议讨论确定。
联系电话:
人事科 0691-2723006
护理部0691-2723173
监督电话:纪检监察审计科0691-2723977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ke3PqtdR2HdvEBxilbq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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