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医院发展需求,按照《龙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龙机编办发〔2022〕4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招聘编外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编外人员20人,具体专业要求及岗位详见《龙陵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人员;
4.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要求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当天。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龙陵县妇幼保健院于2024年3月20日在龙陵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于云南省2024年医药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昆明医科大学)上招聘。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西苑体育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9:00-11:00。联系电话:0875-6122907 18087582875(刘老师)。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龙陵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4届毕业生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无法提供的,需提供由就读院校开具的学籍证明;
3.岗位要求的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等)、母婴保健技术合格证。考试通过还未领取证书的需提供成绩通知单;
4.学习活动经历证明(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
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证书)、所获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
5.岗位要求的或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就业见习、进修、工作经历证明;
6.近期彩色免冠大一寸照片1张。
现场资格审核需注意:
(1)报名人员本人必须亲自到场进行资格审核,所有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2)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3)报名时,应聘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原则上应聘人员一人只能报一个岗位。
(三)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查阅个人信息,进行综合条件量化评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
择优确定面试人员的主要参考依据包括:
1.符合相应的招聘条件及范围;
2.查阅相关资料:(1)学习活动及从业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情况、见习经历、进修学习经历、工作经历等);(2)学历层次;(3)院校层次;(4)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龙陵县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届时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仪容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75分及以上为合格。(1)命题。面试试题2套,加试题1套,参与命题的人员不少于2人,面试试题(含加试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封闭制作完成,实行封闭管理,命题人员不担任面试考官。(2)面试成绩计算。5位面试考官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剩下3位考官的平均分。
(五)确定签约对象
面试成绩75分以上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签约人数1:1比例确定签约对象。由招聘单位与被签约对象现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环节,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时要求本人到场并提供原件: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
(七)体检
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对象在县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将通过龙陵县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面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填写《龙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增员备案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委编办备案。聘用后由招聘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薪资待遇按招聘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签约人员放弃签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龙陵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0875-6126827;县卫生健康局,0875-6121192。
附件1:龙陵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设置表.docx
附件2:龙陵县妇幼保健院2024年校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hKBKiz46bm3lJH6kkPQe2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