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
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职责、性质、招聘人数、薪资待遇
岗位职责:本次招聘岗位为办公室文秘、产业股工作人员、景区保洁等,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项目申报、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景区保洁管理等相关工作。
岗位性质:公益性岗位;
招聘人数及岗位: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共7名(男女不限),其中产业股工作人员2名、天生桥景区保洁2名,其他岗位根据工作实际再作安排。
薪资待遇:以县就业局对公益性岗位的薪资为准,购买三险,其他具体事宜面议。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弥渡县就业局公益性岗位使用条件。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其中天生桥景区保洁45周岁以下)。
3.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保洁岗位不作具体的学历要求)。
4.无重听、口吃、色盲、色弱、传染病、文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政治可靠、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6.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和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违法行为,受过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国家机关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调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限未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患有严重身体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以及不宜从事文旅工作疾病的。
9.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有其他不适合从事文旅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政审、体检、公示与录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8日,共计15天(工作日报名),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
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青螺古坊内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二楼综合办),联系电话0872-8162522
(三)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须携带1寸证件照片2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并认真校对个人填报信息,做出承诺。
(四)招聘方式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将组织面试,面试后择优录取,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弥渡县纪委监委驻县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0872-8162522
本公告由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弥渡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3月14日
来源:http://www.midu.gov.cn/midu/xxgkml/202403/3ef0fb7e8e80429ca3d9caf35131778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