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公益性岗位招聘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求,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后勤辅助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2月以后出生)。
(二)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性别不限,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具备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三年的不在招聘范围内。
(五)限保山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且本年度内未签订过劳动合同、未购买过五险一金;符合其他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规守纪,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能严格遵守单位的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自觉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服从工作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好学上进,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四)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因曾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五、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自2024年3月15日起至3月30日结束(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保山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医技楼三楼办公室(隆阳区永昌街道杏花社区黄纸房295号)。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彩色免冠5分照3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七、面试和聘用
报名人员经初步筛查后进行面试,由医院招聘工作小组确定1名拟招聘人员,报市就业局核实后聘用,按规定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八、基本待遇
公益性岗位试用期为1个月,按要求总聘任时间不超过3年。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基本工资1840元,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按所聘岗位发放工资待遇。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参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单位不提供食宿。
联系人:唐老师,联系电话:0875—2213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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