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砚山县委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团县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共1人,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细心负责,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管理及刑事处罚;
(二)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22周岁——35周岁之间;
(五)可以独立完成视频拍摄,剪辑等宣传工作;有一定的写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excel、WPS等操作软件。
(六)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用工方式
采用与团县委签订劳动合同并管理使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的方式进行。
五、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有效期三年,实行三年一签。按相关规定,公益性岗位人员满三年后,不再享受公益岗位的相关条件。需续签的按临时工相关条件续签。合同期间若违反管理规定或不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期间,个人考取机关事业单位或被公务员岗位录用的,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
七、工资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月薪2500元。合同期间月薪3000元(含五险),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由县财政或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 (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
八、报名方式
(一)采用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照片1张。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3月15日
地点:团县委办公室(县总工会三楼306)
联系人:张春玲,联系电话:0876—3122510。
(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共青团砚山县委
2024年3月1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AGfRmcDjguyXqRwHaZY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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