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栗坡县麻栗镇卫生院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的公告
为提高全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卫生业务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乡村一体化管理(乡村医生)岗位1人。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医学院(校)临床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麻栗坡县户籍优先);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不良嗜好,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卫生院各项规章制度;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2.在以往国家各级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5.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6.吸毒人员;
7.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地点
根据卫生院安排,到指定辖区村卫生室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22起至招满为止。(值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周末正常值班)。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填写《麻栗坡县麻栗镇卫生院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详见附件)。
(三)报名地点:麻栗坡县麻栗镇卫生院办公楼2楼院长办公室(麻栗坡县创业路1号)。
(四)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及相关学历证书。
(五)考试考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卫生院统一组织面试,面试最高分者拟聘用,并按照《麻栗坡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麻栗坡县2023年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麻卫健发〔2023〕195号)要求参加培训,通过培训考核后正式聘用,并与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自通过培训考核正式聘用之日起,按照麻栗坡县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有关政策执行。
六、辞退机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不承担任何补偿:
(一)违法犯罪被判刑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等尚未查清的。
(二)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态度不端正,不服从管理、工作调整和安排的。
(三)个人能力及业务技能考核不达标的(考核标准由用人单位提供)。
(四)在每月履职考核中,连续2次被评定为“不合格”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医疗事故或纠纷,损害老百姓利益或生命安全,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签订合同: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2年,如途中考取公务员、事业编、三支一扶、服兵役的提前1个月提交辞职申请,按正常流程办理辞职,其他原因需要提出辞职的,必须提前2个月提交辞职申请,并将所负责工作交接清楚后按正常流程办理辞职,否则视为违约。
七、其他
详情请咨询麻栗坡县麻栗镇卫生院办公室,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刘医生(17787615647)、郑医生(18183768879)。
附件:《麻栗坡县麻栗镇卫生院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IEnqFOmCzgVEfXB8Wdft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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