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兰坪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兰坪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从事生态环境监测、局机关办公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兰坪县户籍;
(三)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了失业登记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不是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失业登记满1年以上),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区域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上六类符合一类即可)。
(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由兰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贴和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兰坪分局部分发放两部分构成,月工资总额不低于怒江州最低工资标准。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出差和下乡可享受与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四、工作地点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兰坪分局
五、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交前述材料的复印件1份以及个人近期彩色2寸免冠正装照1张。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0日-2024年3月31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报名地点: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兰坪分局 (三江大道);
联系人:罗嘉顺;
联系电话:0886-3212893,13988690696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并于2个工作日内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
(三)面试。测试应聘者沟通协调、计划组织、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面试通过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及时反馈。
(五)录用。体检合格后予以录用,试用期一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sJG0LTdfU7O1Xdt5ZOEG0w